供款

問: 何謂「供款期」?

問: 何時須作出供款?

問: 何謂有關入息?

問: 何謂強制性供款適用的最高/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問: 何謂「供款期」?

答: 供款期是指僱主向僱員支付有關入息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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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時須作出供款?

答:就2003年2月1日或以後完結之供款期而言,供款日泛指下列期間的最後一日之後的第10日(以較後者為準):

  1. 有關供款期終結日所在的公曆月;或
  2. 特准限期(即僱員受僱首60天)終結日的月份。

換言之,對於採用短於一個月供款期的僱主,將可按月申報供款資料及付款。

備註:如上述特准限期的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雷暴警告或黑色暴雨日,則順延至此等日子的下一個非公眾假期之正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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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謂有關入息?

答: 有關入息就-----

有關僱員而言,指由或須由有關僱主作為該僱員在該合約下的僱用的代價而(直接或間接)支付予該僱員,並以金錢形式表示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I. 有關入息參考清單

入息類別

理由

何時納入

由僱主代理人代表僱主支付之入息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確定及支付時
補發工資
花紅
現金津貼
佣金
合約酬金
費用
僱主從客戶收取並於僱員間分派的服務費/小費
工資
向僱員代理人/代表僱員的第三者支付的受僱酬勞
按僱員權益的離職付款
房屋津貼
房屋福利
預付款項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賺取時
僱主代僱員繳償債項 間接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賺取時
僱主代僱員繳付薪俸稅
董事袍金(備僱傭合約)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賺取時
賞金
薪酬
賞錢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應付時
假期津貼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賺取時
作為受僱酬勞而發放的貸款/墊款 作為受僱酬勞 在作出付款的供款期中
未能辨別的付款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在作出付款的供款期中

II.非有關入息參考清單

入息類別

理由

法院或裁判署釐定的賠償或補償

 

非作為服務的報酬

婚嫁津貼

第三者根據僱主提供的保險合約所作的付款

通過專業考試的獎金

董事袍金 (公司股東)

 

非作為受僱的酬勞

貸款/撥款

小費(在僱主不干預情況下)

清洗制服津貼

非作為執行受僱職務的酬勞

長期服務金

法定付款

退職金

遣散費

交際津貼

執行職務之實報實銷項目

交通補貼

流動電話服務費津貼

僱員向僱主支付的代通知金

終止受僱賠償,非作為提供服務的酬勞

僱主向僱員支付的代通知金

現金津貼(免費膳食以外的選擇)

 

 

 

 

非金錢形式的利益

出售僱主提供的易銷貨物或服務所得的現金

僱主提供的易銷貨物或服務

教育津貼

傢俱津貼

供給人壽保險

供給膳食

供給醫療服務

供給交通

供給制服

教育津貼償付

醫療償付

專業團體會籍償付

交通津貼償付

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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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謂強制性供款適用的最高/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答: 強制性供款規定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為:

每月30,000港元

這是僱主/僱員就有關支薪期作出有關入息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的上限。

強制性供款規定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

每月7,100港元

這是僱員就有關支薪期作出有關入息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的下限。
但僱主仍須為有關入息在7,100港元以下的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

就糧期短於一個月之支薪期而言,其有關入息之最高及最低水平須按每日港幣1,000元及港幣280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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