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款 問: 何謂「供款期」? 問: 何時須作出供款? 問: 何謂有關入息? 問: 何謂強制性供款適用的最高/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問: 何謂「供款期」?
答: 供款期是指僱主向僱員支付有關入息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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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時須作出供款?
答:就2003年2月1日或以後完結之供款期而言,供款日泛指下列期間的最後一日之後的第10日(以較後者為準):
- 有關供款期終結日所在的公曆月;或
- 特准限期(即僱員受僱首60天)終結日的月份。
換言之,對於採用短於一個月供款期的僱主,將可按月申報供款資料及付款。
備註:如上述特准限期的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雷暴警告或黑色暴雨日,則順延至此等日子的下一個非公眾假期之正常日子。
返回頁首 問: 何謂有關入息?
答: 有關入息就-----
有關僱員而言,指由或須由有關僱主作為該僱員在該合約下的僱用的代價而(直接或間接)支付予該僱員,並以金錢形式表示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I. 有關入息參考清單
入息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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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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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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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僱主代理人代表僱主支付之入息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確定及支付時 |
補發工資 |
花紅 |
現金津貼 |
佣金 |
合約酬金 |
費用 |
僱主從客戶收取並於僱員間分派的服務費/小費 |
工資 |
向僱員代理人/代表僱員的第三者支付的受僱酬勞 |
按僱員權益的離職付款 |
房屋津貼 |
房屋福利 |
預付款項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賺取時 |
僱主代僱員繳償債項 |
間接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賺取時 |
僱主代僱員繳付薪俸稅 |
董事袍金(備僱傭合約)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賺取時 |
賞金 |
薪酬 |
賞錢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應付時 |
假期津貼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賺取時 |
作為受僱酬勞而發放的貸款/墊款 |
作為受僱酬勞 |
在作出付款的供款期中 |
未能辨別的付款 |
以金錢形式結算及支付的受僱酬勞 |
在作出付款的供款期中 |
II.非有關入息參考清單
入息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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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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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或裁判署釐定的賠償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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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作為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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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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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根據僱主提供的保險合約所作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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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專業考試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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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袍金 (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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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作為受僱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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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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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費(在僱主不干預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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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制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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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作為執行受僱職務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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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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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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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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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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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際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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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職務之實報實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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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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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電話服務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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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向僱主支付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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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受僱賠償,非作為提供服務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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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向僱員支付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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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津貼(免費膳食以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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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錢形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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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僱主提供的易銷貨物或服務所得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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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提供的易銷貨物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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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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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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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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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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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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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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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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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津貼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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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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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體會籍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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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津貼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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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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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謂強制性供款適用的最高/最低有關入息水平?
答: 強制性供款規定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為:
每月30,000港元
這是僱主/僱員就有關支薪期作出有關入息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的上限。
強制性供款規定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
每月7,100港元
這是僱員就有關支薪期作出有關入息百分之五的強制性供款的下限。
但僱主仍須為有關入息在7,100港元以下的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
就糧期短於一個月之支薪期而言,其有關入息之最高及最低水平須按每日港幣1,000元及港幣280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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