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電子服務條款及細則 甲.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服務提供 1.1 (一)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個別稱「宏利」,統稱「宏利集團」),將根據本條款,不時分別提供透過宏利或由他人代表宏利建立、運作及/或設置的網上服務及設施(下稱「該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宏利客戶網站」(下稱「該網站」)及宏利強積金/退休金流動應用程式,以便閣下向宏利發出指示及與宏利聯絡,俾能處理各類保險事務、金融與投資,及其他交易買賣,並使用由宏利或其他宏利集團成員所提供的服務、產品、資料、貨品、利益或優惠。 (二) 宏利將根據本條款,不時提供透過宏利或由他人代表宏利建立、運作及/或設置的「宏利一線通」電話服務(下稱「該服務」),以便閣下向宏利發出指示及與宏利聯絡,俾能處理各類保險事務、金融與投資,及其他交易買賣,並使用由宏利或其他宏利集團成員所提供的服務、產品、資料、貨品、利益或優惠。 1.2 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一經使用或首次使用該服務,將視作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1.3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閣下」一詞包括以下涵義: (i) 個人、商號、公司、法團及非法團性質的組織;及 (ii) 閣下的遺產代理人、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清盤人、遺產管理人及受讓人;及 (iii) 所有及每一位聯名保單/帳戶持有人。所有保單/帳戶持有人均受本條款及細則所規限,對利用該服務進行的所有交易均須承擔共同及個別的責任。 1.4 宏利可將其於該服務享有及承擔的任何或全部權利及責任,賦予或轉移予由宏利全權決定委任的任何繼任人,而該繼任人可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海外。 1.5 閣下確認,宏利可不時在知會或未知會閣下的情況下全權決定及更改該服務的範圍及類別,包括但不限於: (i) 不時及隨時改變、修改、更改、改進及變更該服務、服務內容或其中任何部份;及/或 (ii) 不時及隨時暫停、延遲、變更、終止及/或中斷該服務或其任何部份的服務及/或透過該服務提供的任何服務;及/或 (iii) 制訂或修改有關投資選項/基金交易的轉換/調配限制;及/或 (iv) 制訂或修改使用該服務的任何限制,例如指定期間內的最高上限,或按裝置/設備的類型而制訂規限;及/或 (v) 指定或更改該服務的正常服務時間,以及該服務的任何類別或交易的每日截止時間。宏利於任何適用的每日截止時間之後收到的任何指示,將被視作於下一個工作天/交易日收到。宏利可指定工作天/交易日及每日截止時間。 1.6 宏利可全權在已給予或未給予閣下通知或原因之情況下隨時及不時更改該服務的服務時間。
1.7 除另有規定者外,根據本條款及細則,工作天意指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包括公眾假期及由於當天或當天部份時間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及/或黑色暴雨訊號,以及在無損本條款及細則的一般性原則下在宏利控制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情況下而宏利暫停營業的工作天。 2. 使用服務 2.1 首次使用該服務前,閣下須以宏利不時指定的方式登記,並表明會接納使用該服務所需遵守的一切條款及細則。 2.2 因使用該服務而獲取及維持或調配合適軟件、裝置、設備及服務的費用及開支須由閣下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向閣下提供裝置/設備或為閣下的裝置/設備提供服務的互聯網及/或電訊服務提供者及/或電訊公司所收取與該服務相關的任何費用及收費)。 2.3 該服務僅供閣下獨家使用。無論是宏利的僱員、代理人或公司代表都不可接受閣下委任為代表,以使用該服務。 2.4 宏利報述的任何兌換率、利率、價格及資料,均僅供參考之用,並無任何約束力。 2.5 所有服務及資料均以「按現狀」原則向閣下提供,並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可出售、適合特別用途或不侵犯的隱含保證。 3. 使用服務的識別資料 3.1 閣下在使用該服務前,須按照宏利不時指定的方法使用閣下的宏利客戶號碼 (MCN)/用戶名稱/香港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宏利指定的其他身份證明及密碼/指紋(統稱「識別資料」),以核實閣下身份及狀況。 3.2 閣下在使用該服務前,可能須使用從宏利獲取的一次性密碼作身份驗證。宏利及/或宏利授權的服務提供者將應閣下的要求,以手提電話短訊、電郵或任何其他宏利不時指定的方式發送一次性密碼至閣下不時通知宏利或向宏利登記的指定手提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其他聯絡資料。閣下應確保閣下具備可接收及閱讀一次性密碼訊息的合適裝置/設備及相關服務(可由宏利不時酌情決定,包括但不限於配備互聯網/電訊服務的手提電話、桌面/手提/掌上型電腦、個人數碼助理及任何其他電子軟件/媒體)。 3.3 閣下可按照宏利指定的方式隨時透過該網站更改閣下的用戶名稱及透過該服務更改閣下的密碼,但任何更改均須經宏利接納及確認,方為有效。 3.4 閣下須真誠地採取一切合理謹慎措施將閣下的密碼及其他識別資料在任何時候絕對保密。閣下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或促使洩露閣下的密碼及其他識別資料給任何其他人士。倘由於閣下有意或無意的言語、行動或行為而違反保密規定,閣下須對宏利由此而蒙受的所有損失及損害負上責任。若任何閣下的識別資料在任何意外或未經授權情況下披露予任何其他人士,閣下須承擔全部責任;識別資料遭未經授權人士使用或用於未經授權用途的風險,亦須由閣下承擔。宏利毋須就閣下因任何閣下的識別資料遭擅自使用而蒙受的損害或損失負責。 3.5 閣下同意並確認,任何人士(無論是否獲閣下授權)如利用閣下的識別資料使用該服務,將被視作閣下使用該服務。閣下授權宏利,對於能提供閣下識別資料的任何人士,接受其透過由該服務不時提供的任何渠道或媒介作出一切指示而毋須再核實身份,而閣下並同意負上當中之責任。 3.6 閣下確認並同意,宏利的唯一責任是把閣下的密碼跟其他識別資料核實,而宏利在以下情況中毋須負上責任: (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由於宏利無法控制的情況或事件而直接或間接導致指示無法實施或執行或責任無法履行所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或 (ii) 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由於任何人士提供閣下正確的識別資料並發出指示所蒙受的任何其他損失或損害。 3.7 如閣下知悉或懷疑任何未經閣下授權人士已取得任何閣下的識別資料,或任何閣下的識別資料遭未經授權使用,必須立即致電宏利熱線 (852) 2108 1188(香港特別行政區)或 (853) 8398 0383(澳門特別行政區)通知宏利。除非宏利已收到閣下通知,否則閣下須對宏利由於任何已經或未經閣下授權人士使用該服務而蒙受的所有損失及損害負上責任。 4. 暫停及終止服務 4.1 在無損任何其他條文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一般性原則下,宏利有權基於以下理由終止該服務: (i) 法例如有任何更改,規定禁止保留或管理閣下的保單/帳戶或其中任何部份或將此舉列為非法;或 (ii) 閣下違反或疏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責任,而宏利認為閣下嚴重違約;或 (iii) 根據宏利紀錄顯示,閣下的保單/帳戶已終止。 4.2 宏利可全權決定是否批准閣下使用該服務,並且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宏利及/或宏利授權的服務提供者可隨時取消/終止或暫停提供該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而毋須知會閣下及給予理由。宏利不會對在任何情況下暫停或終止該服務負上任何責任。 4.3 閣下可隨時預先給予宏利書面通知,要求暫停或終止使用該服務,而宏利收到閣下的書面通知後,將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暫停或終止向閣下提供該服務。 4.4 即使閣下與宏利之間的合約關係終止,本條款及細則之下的任何規定,在適用法律容許下仍將繼續生效。 5. 閣下的指示 5.1 透過該服務提供有關任何保單/帳戶或交易的資料僅供參考之用。除非能提供相反證明,否則一概以宏利對該保單/帳戶及交易的紀錄為準。 5.2 有關該服務的指示,必須按宏利不時規定的方式發出及於宏利實際收到後,始視作已由宏利收妥。 5.3 所有指示一經宏利收妥後,或不得更改、取消或撤回。所有該等指示,不論由閣下或任何其他自稱為閣下的人士發出,經宏利按其誠信理解並予以執行後,或不可撤回,且對閣下具約束力。 5.4 收到閣下的指示後,宏利會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處理有關指示,但倘因任何指示不清晰或不完整或未能在宏利不時指定的每日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閣下的指示至宏利,以致延遲或不能按指示行事,宏利對閣下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損壞或開支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損壞或開支概不負責。 5.5 宏利僅會執行其認為合理可行的指示,並將遵照其一般業務慣例及程序行事。 5.6 在不影響其他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透過該服務向宏利發出的任何指示會被視作閣下要求宏利遵照有關指示行事。如有關指示會導致閣下的帳戶出現透支或該帳戶已被凍結或轉為不動戶或由於宏利經自行判斷認為合理的其他理由,則宏利可以不遵照有關指示行事。 5.7 如宏利發現或懷疑閣下的保單/帳戶或該服務的運作出現保安漏洞,或有其他可疑情況,宏利有絕對權力拒絕或延遲執行指示,而毋須負上任何責任。如出現上述情況,宏利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閣下。 6. 閣下的義務與責任 6.1 閣下同意會確保向宏利提供的所有資料在任何時間均屬準確、完整及最新,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地址及其他聯絡資料。 6.2 閣下同意閣下須負責閣下的個人資料及裝置/設備的保安。閣下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閣下的裝置/設備遭未經授權或欺詐方式使用或任何其他人士獲取閣下的保安及機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保護閣下資料的密碼鎖,以及送達閣下及閣下的裝置/設備與該服務有關的任何通訊。 6.3 閣下同意不會使用或在知情的情況下容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該服務作任何非法用途或活動。閣下一旦發現有上述情況,須立即通知宏利。 6.4 閣下確認使用該服務所涉及的風險概由閣下承擔。閣下必須評估,並承擔因使用該服務提供的任何資料或發出指示所涉及的一切風險。倘獲提供有關投資的資料,閣下應在依賴或使用其中任何內容前尋求獨立及專業意見。 6.5 閣下確認,除了在本條款及細則規限下而獲取資料的權利外,並無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賦予或轉讓給閣下。閣下不應作出任何可能會顯示閣下擁有上述權利、所有權或利益的陳述或行為。 6.6 在閣下須透過使用該網站向宏利提交資料或數據的任何情況下,閣下同意將防止電腦、電子或任何其他類型的病毒以侵襲該網站的方式進入宏利的系統、有關系統、伺服器或設施。 6.7 閣下同意不會或不會企圖分拆、還原、轉變、轉換、改編、更改、修改、提升、增補、刪除或以任何方式干擾或進入該服務的任何部份或該網站或其所包含的任何軟件。 6.8 除非可引用第6.9條,否則因閣下或任何已經或未經閣下授權人士使用該服務而產生或與此有關的後果,閣下須承擔全部責任。 6.9 在第3.7條的規限下,以及若宏利合理地認為閣下並無疏忽、欺詐或過失,則該服務如因下列各項被用作未經授權交易而產生損失或資金錯置,閣下將毋須承擔責任: (i) 如宏利已按照第7.1 條採納風險監控措施而原應可避免的電腦罪行;或 (ii) 宏利的人為過失或系統故障;或 (iii) 因宏利、其負責人或僱員的嚴重疏忽或蓄意違規而導致未有付款或錯誤付款。 6.10 閣下豁免宏利任何責任,並會就宏利任何成員、其負責人及僱員因提供該服務而產生的所有行動、訴訟、成本、索償、要求、費用、開支、損失、損害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可能提出或面對的一切法律行動或訴訟向其作出補償。 7. 宏利的責任 7.1 宏利將會考慮不時適用於宏利的任何法律、規則、規例、指引、通告、行為守則及通行的市場慣例,盡力採取合理可行的步驟,以確保其有關該服務的系統,已裝置足夠的保安設施,並於運作系統時,對有關風險加以監控。宏利於任何情況下均不須因該服務全部或部份無法運作,以及因宏利/或宏利授權的服務提供者控制範圍以外或以內的情況而令閣下無法使用全部或部份該服務而負上責任。 7.2 宏利將盡力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該服務提供的資料為正確及定時更新。宏利毋須就閣下透過該服務接獲的所有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真確性或及時間上是否適合而令閣下或任何人士蒙受之損失負上責任。 7.3 在無損本條款及細則的一般性原則下,宏利毋須就閣下或第三者蒙受的任何損害、損失(直接/間接/後果/意外/特殊)(可預測或否)或損毀(不論是由合約、侵權行為、疏忽引起),或使用在該服務範圍內任何時候及不時提供的資料及任何服務可能引致的其他損害而負上責任。閣下就使用該服務進一步放棄所有追究宏利責任的權利。閣下同意豁免該等責任為公平和合理,並且同意宏利若非得到閣下同意豁免所述責任及放棄所述權利,則不會批准閣下使用該服務。 7.4 閣下同意及明白,鑑於互聯網/電訊網絡或其他有關媒介的公用及公開性質或其他因素,在互聯網/電訊網絡上傳送指示、資料或通訊可能會因互聯網/電訊網絡出現擠塞或不正確的數據傳送,導致阻截、干擾、損壞、傳送中斷及傳送延誤。閣下明白、確認並接受使用該服務相關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i) 因通訊設備發生非宏利可控制的故障,而導致透過該服務傳送的通訊或進行的交易失準或誤時,或對於閣下的資料、電子裝置或電子裝置設定或設備造成任何的損壞或損失;及 (ii) 由於電子裝置/設備/軟件的自動密碼儲存功能而導致未獲授權使用密碼。 宏利毋須就任何該等風險及因該等風險而引致的任何損壞或損失承擔責任。 7.5 閣下同意及確認互聯網及電訊網絡尚未達致完全的私隱、保密及安全,同時由於互聯網及電訊網絡並非完全可靠的通訊方法,閣下的私隱及保密不能獲得保證,因此閣下接受在使用該服務時(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發送/上傳至該網站的所有資料,及閣下透過互聯網/電訊網絡接收與該服務有關的所有訊息),均有可能被其他人士評估、欄截、修改、竄改、得悉或監察的風險。故此,宏利毋須因閣下連結至或使用該服務而令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蒙受損害或損失而負上責任。 7.6 支援該服務的第三者(包括但不限於宏利指定的電訊服務提供者)並非宏利的代理人,亦非宏利的代表。對於該等第三者的任何作為或遺漏而引致閣下可能蒙受或招致任何性質的任何法律行動、索償、損失、損害或責任,宏利概不負責。 8. 通訊 8.1 在宏利毋須負上謹慎責任的情況下,宏利有權按本條款及細則不時指定發出各類通知的形式(不論是書面通知或其他形式)及通訊渠道。 8.2 假如閣下利用電子工具(例如電子郵件)向宏利傳遞機密或個人資料,或宏利應閣下要求以這些工具傳遞該等資料予閣下或透過相同渠道回覆閣下發送的通訊,則宏利不會因閣下為此可能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而負上責任。 8.3 倘閣下已向宏利提供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郵/電子地址或其他聯絡資料作通訊用途,則須在有關資料變更時立即通知宏利。所有通訊將按閣下在宏利最後登記的聯絡資料發送給閣下。親自或以郵遞、傳真或其他方式送交之通訊,將視作於親身送交的時間(親身送交),或發出當日(傳真)、投郵當日(郵遞)或傳遞電子訊息的時間(電子通訊)送交予閣下,並以宏利紀錄為準。宏利無須證明宏利已向閣下發送或嘗試發送任何該服務的通訊。閣下使用該服務即表示同意宏利盡力向閣下發送該服務的通訊。 8.4 若閣下接獲宏利與該服務有關的任何訊息,應檢查該訊息發送人的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網址(視屬何情況而定),以確保該訊息真實無誤並由宏利發出。 8.5 宏利可安排對使用該服務的所有來電進行錄音,以作培訓及質素控制之用,以及如有需要,在任何法律訴訟中作為證據。 9.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9.1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下稱「該聲明」)乃宏利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保護法》(視屬何情況而定)而發出並於該網站刊登,目的是向閣下闡明收集個人資料的原因、用途以及查閱和更正資料的權利。 9.2 本第9項將受所有適用法律及條例所規範,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9.3 閣下可按該聲明內所述地址致函個人資料主任,要求宏利停止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宏利並不會就此收取費用。 10. 連結網站 10.1 宏利提供由該網站連結至其他非宏利網站的超連結僅供參考之用。宏利毋須對因該等連結網站所載的內容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的損失)負責。宏利提供該等網站的超連結並不表示宏利同意有關網站所載的資料。 10.2 閣下可在瀏覽器上輸入網址"www.manulife.com.hk"後按「登入」以登入該網站。對於連結至該網站的其他網站/超連結的內容及配置,以及因該等其他網站/超連結或與此有關而導致閣下或第三者蒙受任何損失或損害,宏利概不負責。連結至及使用連結網站的風險由用戶自行承擔,並須受任何適用的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11. 下載 宏利並不保證該網站的內容,或可從該網站下載的任何資料/數據或程式無誤,或該網站或令該網站運作的伺服器並無病毒或其他可能損害閣下硬件、軟件、裝置及設備的有害元件。從該網站下載的任何資料、數據或程式可能須受進一步或其他適用的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12. 豁免 宏利在行使任何權利、權力及補償權時,若有任何作為、延誤或疏忽,並不影響宏利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權利、權力及補償權,亦不影響宏利日後或在其他情況下行使該等權利、權力及補償權。本條款及細則下的權利及補償權與宏利其他法定權利及補償權是互相累積而非互相排除。 13. 管冶法律與司法管轄權 13.1 該服務與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的法律管限。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庭及審裁處擁有非專屬司法管轄權,以決定、強制執行及裁決由提供該服務及與此有關所引起的所有爭議及索償。 13.2 該服務所述或提供的服務及資料只在可合法提供該等服務及資料的司法管轄區內提供予宏利集團客戶。該網站在技術上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如該服務的任何內容或運作被任何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所禁止,則該服務提供的一切內容及服務並不構成向該區的任何人士提出或招攬投資、產品或服務買賣。閣下同意,閣下連結至及使用該網站將被視作只在可合法提供該網站的司法管轄區內發生,而規管閣下使用該網站的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14. 適用條款及細則 14.1 本條款及細則已取代任何先前的條款及細則、由口頭或書面作出的聲明、安排或共識,但本條款及細則可由不時存在並關於任何特定方面、媒介、格式、交易類型或該服務的一部份的進一步/特別的條款及細則作出補充。如有任何歧異,則以進一步/特別的條款及細則為準。 14.2 根據透過該服務向宏利發出的指示所達成的所有交易須受閣下保單/帳戶及閣下使用宏利提供的其他產品及服務的條款及細則所規限,包括但不限於由宏利不時規定的條款及細則、用戶手冊/使用說明、售股章程、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銷售文件、及產品銷售說明書及投資選項手冊,以及其他由宏利發出並在該網站發布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私隱聲明、安全資訊及法律通知。如有任何歧異,則以售股章程/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銷售文件/產品銷售說明書及投資選項手冊(視屬何情況而定)為準。 14.3 除本條款及細則外,該服務的個別部份可能有額外的條款及細則。閣下應細閱這些額外條款及細則。這些部份一經閱覽,即表示閣下同意受這些額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如有任何抵觸,閣下使用這些部份時須受這些額外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15. 修訂 15.1 宏利有權隨時及不時修訂及/或增加本條款及細則,而經修訂及/或附加的條款及/或細則將於宏利展示、刊登或以任何其他宏利認為合適的方法令閣下得悉後生效。如閣下在生效日期後繼續保留或使用該服務,則須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5.2 本條款及細則的修訂不會影響閣下或宏利任何已應得的權利或責任。 16. 條文的獨立性 倘本條款及細則中任何部份根據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屬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執行,則無法執行的部份將在最大可行程度上盡可能予以應有效力,而其餘部份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則繼續全面生效及實施。 17. 適用版本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8. 版權 該網站一切內容、資料及商標均受到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權利所保障。在未經宏利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篡改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採用、出版、複製、分發或宣傳。
乙. 只適用於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及澳門退休金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2. 在任何一個交易日下午四時或之前已經由該網站收到有關累算權益或未來供款的投資指示,可於同一個交易日下午四時或之前經網上取消。在任何一個交易日的下午四時後方經由該網站收到有關累算權益或未來供款的投資指示,可於下一個交易日下午四時或之前經網上取消。 3. 在任何一個交易日的指定時限內,如宏利收到同一帳戶下多於一項有關供款投資指示或基金轉換指示(「指定基金轉換」或「單次投資組合重組」,如適用) 的同類型電子指示,則只會處理最後一項收到的電子指示。 4. 就累算權益的基金轉換指示而言,在同一供款類別下,指示類別主要以累算權益轉換出的基金(「轉出基金」)類別(另有訂明除外)作為基礎。強積金計劃供款類別有「強制性」、「自願性」及「強制性及自願性」,而非強積金退休計劃供款類別則有「僱員」、「僱主」及「僱員及僱主」。儘管如上所述,就同一帳戶下同一轉出基金而言,「強制性及自願性」及「僱員及僱主」的電子指示將被同一個交易日較後發出的其他兩種供款類別中任何一種的電子指示所取代,反之亦然。 5. 宏利收到同一帳戶下的基金轉換電子指示將按遞交時間順序處理。如一項基金轉換指示轉入某項基金,其後另一項基金轉換指示轉出相同的基金,前項指示的轉入將包括在此基金的結餘內以處理該其後另一項指示。如兩項基金轉換指示涉及在同一供款類別下轉出相同的基金,而該兩項指示均於同一個交易日的截止時間之前遞交,其後的指示將取代之前的指示。 6. 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宏利MPF穩健基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穩健基金 (統稱「穩健基金」)的基金轉換指示,贖回或轉換出部分穩健基金的單位將對成員的保證結餘有所影響。詳情請參閱有關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或宏利(國際)公積金建議書(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 7. 有關經由「宏利一線通」接獲的供款投資指示,指示類別將只以供款類別作為基礎,而不同類別的供款互相獨立,宏利只會以同一個交易日內下午四時或之前所收到的最後電子指示作準。 8. 凡經由「宏利一線通」接獲有關累算權益或未來供款的所有投資指示,將由宏利電話系統語音確認並給予參考編號,而經由該網站接獲的所有投資指示,亦將於網上即時顯示確認並給予參考編號。未經此確認程序的指示將不獲宏利處理。 9. 閣下確認,凡經由「宏利一線通」進行交易而又成功處理的指示,確認書一般將於宏利完成指示後七個交易日內郵寄給閣下。而凡經該網站進行交易而又成功處理的指示,確認書一般將於宏利完成基金轉換指示 (「指定基金轉換」或「單次投資組合重組」,如適用) 後三個交易日或完成供款投資指示後一個交易日(視屬何情況而定)於該網站內提供。該確認書一經接獲或在該網站內提供,閣下務須細閱,如有錯誤或不符,應盡快檢視及向宏利報告;否則,確認書將視作為最終並具約束力,及視作閣下同意放棄向宏利提出任何異議的權利或追討任何補償。如閣下未能按上述方式收到或於網上查閱由宏利提供的任何確認書,閣下必須立即通知宏利沒有確認書一事,閣下可能會被要求提供證據以證明閣下的指示,宏利在沒有接獲閣下的通知下將不會因執行或未有執行閣下的指示而負上責任。 10. 宏利只會按其指定的先後次序處理指示。除電子指示外,以指定格式發出的書面指示,一般將於宏利在指定地點收到有關指示後,於指定表格所註明的處理時間內,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i) 於同一個交易日內,宏利只會處理同一帳戶下一項涉及相同供款類別及相同之轉出基金(如適用)之同一指示類別的書面指示。如於同一個交易日內有多於一項前述的同一指示類別的書面指示,則宏利只會處理首項有關指示,及後的書面指示將按次序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並以每一個交易日只處理一項書面指示的同一方式安排處理。 (ii) 就任何原本應以上述做法處理的書面指示,但宏利如在同一個交易日已處理任何同一帳戶下同一指示類別的電子指示,不論供款類別,則該書面指示將自動失效。 © 2020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版權所有。 |
2020年7月26日 |